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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律师事务所被选为 “中国矿业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单位”
发布时间:2017-11-22

日前,中国矿业联合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共有来自国家部委领导、行业协会领导、以及会员企业代表近600人出席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矿联第六届理事会,长安律师事务所被选为“中国矿业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单位”,同时推选本所高级合伙人李玉红律师为“中国矿业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王丹阳律师为“中国矿业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监事。

会上宣读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发来的贺信,第六届理事会正式产生后,随即召开了六届一次理事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矿业联合会发展战略规划》(2017-2020)、 “关于开展地矿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的议案”等。



李玉红律师自1994年开始执业,被评选为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女律师。一直专注研究矿产与自然资源法律业务,在此专业领域不懈努力、开拓创新,取得佳绩。担任过北京市律师协会自然资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研究会顾问、《中国矿业》杂志社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中矿联地质勘查协会常年法律顾问等。

王丹阳律师是本所新一代优秀年轻律师,在矿产与自然资源法律业务上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曾多次参与中国国际矿业展会、矿联地勘协会会议等;吸收矿业行业最新资讯、把握最新法律条例,曾为《中国矿业》杂志社有限公司、中矿联地质勘查协会、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与服务。


     


中国矿业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覆盖矿业全行业的社团法人组织。为矿业企业、政府、矿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本所高级合伙人李玉红律师、专职律师王丹阳代表的团队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常年为相关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本次理事单位推选过程中综合考虑履历材料、专业知识、律所综合实力等因素,以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件为优势,最终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