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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东
于文东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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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北京
  • 邮箱:13911906578@139.com
  • 电话:+86-10-84185889
  •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以商标保护及不正当竞争相关领域为主。

教育经历

广州第一军医大学

工作经历

1990年8月至1997年3月 内蒙古赤峰市某部 军医

1997年3月至2002年3月 内蒙古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科员

2002年3月至2006年10月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6年10月至2014年3月 北京市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6年5月至2025年12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25年12月至今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执业领域

知识产权,以商标保护及不正当竞争相关领域为主。

主要客户: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
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茶叶站
盘锦市大米协会
五常市大米协会
威海市海参产业协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
静宁县苹果产销协会
彪马欧洲公司
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
苏州黑猫(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天津市红炉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
“舟山带鱼”商标维权案【案号:(2012)高民终字第58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五常大米”商标维权再审案【案号:(2024)最高法民再21号】,被收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第十二个法律适用问题援引的案例。
“五常大米”商标维权案【案号:(2024)黑民终267号】,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黑龙江省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五常大米”商标维权案【案号:(2021)辽民终2355号】,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辽宁法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斯利安”商标维权反诉案【案号:(2015)大民(知)初字第17912号】,反诉获胜,法院判原告赔偿300万元,该数额为《商标法》当时(2015年)规定的法定赔偿上限。